螞蚱的學名叫“蝗蟲”,歷史上多次為災,是古代農業社會非?膳碌囊环N災害,如果我們翻看歷史古籍文獻,會發現幾乎每個朝代,每個皇帝的傳記里,都有成災的記錄,而且一旦有蝗災,必定還會伴隨著別的災害,比如旱災,確切來說,旱是引子,旱久了就容易產生這種災害。
宋朝李綱在押寢韻的《崇陽道中作四首·其四》中寫:
連年兵甲興,猶幸東南稔。食足無叛民,閭里得安枕。傳聞江淮間,蝗旱今猶甚。努力事燮調,未寒心已凜。
另外,古時候,特別是唐朝以前,人們對這個是很恐懼的。這種蟲害對農業的破壞力太過巨大,所謂蝗蟲過處,寸草不生不是開玩笑的,成災后真的有這樣的破壞力。
《毛詩正義》里記載:
蝗也,今謂蝗子為螽,一名蠶螽,兗州人謂之螣。蔡伯喈曰:蝗,螣也,當為災則,故水處澤中,數百或數十里。一朝蔽地,而食禾粟,苗盡復移。
既然有這樣的破壞力,當時的人們是想除之而后快嗎?前期答案其實挺滑稽的,咱們下面會說到。那么,古代這種災害有多厲害?當時的人們是什么樣的態度?古代人又做出了什么樣的斗爭方法呢?
古代時,這種災害的頻發率讓人吃驚,假如我們翻看“前四史”就會發現,基本上每個皇帝治下都會有這種災害發生,有的甚至是連發,幾乎每年都發,還有的是一年幾發。
前四史包括:西漢漢武帝時期司馬遷的《史記》、東漢漢明帝時期班固的《漢書》、西晉史學家陳壽的《三國志》、還有就是《后漢書》,當然,咱們的題不在此處,故略過不再提。
東漢許慎在《說文解字》里是這樣解釋蝗的:
蝗,螽也。
收錄在《漢書·藝文志》的《爾雅》里這樣說:
食苗心曰螟,食葉曰螣,食根曰蟊,食節曰賊,四蝗蟲名也。
我們可以看到古人的認知很明確,就是種害蟲,是非常遭人痛恨的。但痛恨也不會影響這種害蟲的頻發性,究竟有多頻繁?班固在《漢書·武帝紀》中記載的蝗災多不勝數,幾乎每年都有:
武帝元光五年秋,蝗,四將征南越。元封六年秋,蝗,兩將征朝鮮。太初元年夏,蝗,從東方飛至敦煌。三年秋,復蝗,貳師征大宛。征和三年,蝗。四年夏,蝗。
我們可以看出來這蝗災有多厲害,當然了,災害絕不止漢武帝一朝,西晉史學家司馬彪在《續漢書》里寫的頻發程度讓我們震驚:
和帝永元四年,蝗。八年五月,河內陳留蝗。九月,京師蝗。九年,蝗。安帝永初四年夏,蝗,是時西羌寇亂。五年夏,九州蝗。六年三月,去年蝗處,復蝗子生。七年二月,郡國蝗。順帝永建五年,郡國十二蝗。永和七年,偃師蝗;傅塾琅d元年七月,郡國三十二蝗。二年六月。京都蝗。永壽三年六月,京都蝗。延喜元年五月,京都蝗。靈帝嘉平六年夏,七州蝗。少帝興平元年,夏大蝗,是時天下大亂。
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,史書里關于蝗災的記錄實在太多了,那么我們就會有種好奇心,古代人面對這樣的災害時是什么樣的態度?前期的態度能嚇人一跳。
二、古人的態度轉變
前期的時候,人們有種奇怪的心理,因為前面會先大旱,所以人們對于這種災害,首先竟然是覺得惹惱了上天。他們就會去祈禱,求上天原諒犯錯的人們。
南朝宋時,歷史學家范曄編撰的《后漢書·孝桓帝紀》中記載:
蝗災為害,水變仍至,五谷不登,人無宿儲。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以助人食。
這是啥意思?就是說蝗災為害,水災也連連發生,五谷沒有收獲,百姓沒有隔夜的口糧,現命令受災郡國多種蔓菁好補足民食。
然后緊接著,同樣是在《后漢書·孝桓帝紀》中,前面記載的是六月,九月又成災,而且還伴隨著日食,里面是這樣記錄的:
朝政失中,云漢作旱,川靈涌水,蝗螽孽蔓,殘我百谷,太陽虧光,饑饉薦臻。其不被害郡縣,當為饑餒者儲。
翻譯過來就是:朝廷政治失之中和,天降旱災,河流有水患,蝗蟲遍野,殘害百谷,太陽缺光,饑荒一再發生。沒有遭災的郡縣,應當為受災地區儲備糧食。
從這里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對災害的態度,朝廷失和是他們認為發生災害的主要原因。這可不止是單純的個例,在唐朝以前,差不多都是這樣的態度。
我們能看出那時候人們的態度,你如果德行不好,蟲子就會來,而如果賢明至誠,災害根本不來你的地界。這當然是不科學的,一直到了唐朝時,人們的態度終于發生了改變,對于這種災害性的蟲子,朝廷和民間都想了無數的辦法去自救,想要消滅這些害蟲,這就是人們同蝗蟲的斗爭。
三、古人和蝗蟲的斗爭
唐朝時,唐玄宗李隆基寫過《捕蝗詔》,在里面說得很明白:
今蝗蟲暴起,乃是孳生。所繇官司,不早除遏,任蟲成長,閑食田苗,不恤人災,自為身計……此蟲若不盡除,今年還更生子,委使人分州縣會計,勿使遺類。
那么,怎么捕殺呢?唐朝的方法是“火誘殺法”,發起人是唐初賢相、著名政治家姚崇,他是這樣說的:
蝗蟲怕人,故易驅逐;苗稼有主人,故救護者必定賣力;蝗蟲能飛,夜間見火,必定飛往;設火于田,火邊挖坑,邊焚邊埋,定可馀盡。
后面有李隆基的檢討,我沒有讓百姓過上好日子啥的。但最終聽從了姚崇的建議,寫下《捕蝗詔》支持捕殺蝗蟲,收到了很好的成效。
到了宋朝時,捕蝗是進入了法律的,宋神宗時有“除殄蝗蟲種子法”、宋哲宗時有“捕蝗法”、宋孝宗時有“諸州官捕蝗之罰”等等,宋朝發明出來了殺卵抑制蝗蟲再生的方法。
在《宋史·卷三十五·孝宗三》記載:
十年春正月丁丑,以給事中施師點簽書樞密院事。命州縣掘蝗。
什么叫掘蝗?就是挖掘蟲卵,宋孝宗時制定的“諸州官捕蝗之罰”中規定:
諸蟲蝗初生若飛落,地主鄰人隱蔽不言者、保不及時申舉撲除者,各杖一百……諸官私荒田經飛蝗住落處,令佐應差募人取掘蟲子,而取不盡因致次年生發者,杖一百……
我們從這里可以看出宋孝宗時對治蝗的重視程度和方法,就是挖掘蝗蟲卵,從根上治理。
到了明朝時,著名科學家徐光啟在《除蝗疏》中系統的寫了出現規律、生活習性、除蝗技術等等,影響了后世很多年,而且也影響了世界除蝗法。
徐光啟在里面說這是種超過了水災和旱災的巨大災難,這倒也不是危言聳聽,他是這樣說的:
地有髙卑,雨澤有偏,被水旱為災,尚多幸免之處,惟旱極而蝗,數千里間草木皆盡,或牛馬幡幟皆盡,其害尤慘過于水旱者也……
到了清朝時,李正源寫了《捕蝗圖冊》,顧彥寫了《治蝗全法》,無一不是為了消滅這種害蟲為目的。篇幅原因,咱們這里不再一一介紹。
從最開始被人們恐懼,并且只向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敢去主動滅殺,到了唐朝時,人們開始主動去殺滅這種害蟲,以保證莊稼的豐收,宋朝時,人們捕蝗的積極性大增,而且有了健全的捕蝗法律去約束和督促人們主動殺滅這種害蟲。到了明朝時,捕蝗技術已經基本成熟,而我們看史料的話,蝗蟲大災在這時期的發生比以前少了很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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